我国纤维质量公证检验制度正式建立
发表时间:2018-09-19
我国纤维质量公证检验工作,首先是从棉花质量监督工作开始的。建国初期棉花作为纺织业重要原料属于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。为保证棉花质量,保证纺织业的正常发展,1950年11月2日,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,以财经计(轻)字第四八八七号指示批准的《棉花检验工作进行大纲》第三条第3点规定“在客观上有需要,主观上检验机构能力所及的地区,检验机构得指定当地棉花的全部或一部,必须经过检验机构检定品质,以作买卖给价的依据,此项检验称为法定的公证检验”。逐步开展了棉花公证检验工作,这是我国纤维质量公证检验工作的开端。